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道路及绿化 多米体育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被罚110万余元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12-08 23:18: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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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宜兴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4日发布的《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3.11.27-12.3)》显示,2020年5月,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82E817295906)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湖父镇狱西村、竹海村东兴村、大东村、银湖村及丁蜀镇建新村土地建设道路及绿化。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自然资规罚(2023) 164号。

  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多米体育、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中《附录A》“违法占用类”中“查处注意事项”第2项、多米体育《江苏省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规定,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如下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道路及绿化多米体育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被罚110万余元

  2、没收违法占用符合规划的74308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硬化路面55375平方米、绿化18933平方米;

  3、对违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70339平方米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对违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3969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对违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67839平方米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罚款合计人民币1102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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